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流量造假,这些行为国家明令喊停

发表时间:2020.03.04  来源:网络

随着网络媒体的流行,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流量造假等问题越来越频发。

注意了!

3月1日起,治理办法来了!

3月起明令禁止网络暴力人肉搜索

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实行。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不良信息等。

身处数字化时代,人们的大多数言行都变成了数据。一旦这些数据遭遇“人肉搜索”,轻则让当事人不堪其扰,重则可能变成“杀人不见血”的子弹与飞刀。

划重点:认清三类信息

《规定》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含有正能量内容的信息;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发布信息和参与网络活动时应当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得发布违法信息,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

01

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含有正能量内容的信息。

02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违法内容信息:

03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低俗内容的不良信息:

不能流量造假,不得人肉搜索

在近年来迅猛发展的粉丝打榜、直播带货等多个新兴业态中,流量造假现象频频出现。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新规中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

不得删帖谋利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通过发布、删除信息以及其他干预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不得利用国家形象标识非法营销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党旗、党徽、国旗、国徽、国歌等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标识及内容,或者借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等,违法违规开展网络商业营销活动。

信息推送不能以算法中立当借口

要进行价值观把控

《规定》明确了已有的一些制度性安排,还通过更有针对性的规范,对随机生成的内容,或在实践中可能会因人而异的内容,提出了前置性的要求,避免平台利用后台数据或信息传播方面的优势地位,对单个用户形成信息绑架、数据误导。《规定》要求信息推送的流程要加强合法、合规把控外,还要求进行价值观把控,禁止以技术或算法中立等借口,任由机器操纵信息内容的分发和传播过程。

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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